根据我院《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与发放暂行办法》,对原已获评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退学、休学或入伍相关同学进行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转评,转评结果具体如下:
原助学金获得者:
王盛 一等国家助学金(休学)
王志威 一等国家助学金(入伍)
李健康 二等国家助学金(休学)
邓雯文 三等国家助学金(退学)
转评至:
黄丹 一等国家助学金
陈绚丽 一等国家助学金
吴佳敏 二等国家助学金
张锦业 三等国家助学金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投诉电话:0731-86880572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7日
【编辑】学生工作处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