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评定,系部初审,学工处复核,现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同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附具体事实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学工处电话:86880572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9日
【编辑】学生工作处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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