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大学生健康工作,现将加强我院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各系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主题班会的形式,组织本系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定,教育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杜绝“黄、赌、毒”,自觉抵制非法组织的活动。加强对学生劳动、法律知识的辅导;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雷击、防淹水、防传染疾病和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提高维护自己权益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各系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签订《学生假期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
二、放假之前,各学生班级要将本班每位同学的假期外出活动情况(见附件2)、留校情况(见附件3)登记汇总后上报到本系部。假期结束后,各系要在入学第一天认真做好返校学生的统计工作,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
三、学生放假离校前,各系应督促学生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做好财务保管,系部要指定专人到宿舍负责安全检查。
四、寒暑假期间,无正当原因的学生一般不允许滞留学校。有正当原因,确需留校的学生要报告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学院指定的寝室并认真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假期外出活动、旅游、做兼职的学生要事先报告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做兼职工作的,要事先询问清楚工作的性质,切实维护个人权益,不得到酒吧、舞厅等娱乐场所兼职。
五、放假期间,各系要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加大对留校学生入住宿舍的检查力度,严禁留校在外租房、通宵上网、夜不归宿;严禁留校学生使用或存放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物品,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网线等现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各系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必要的处罚。
六、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日常生活之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的意见应及时反映解决,对情绪异常、不稳定的学生,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辅导工作,并向学院报告。
七、各系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保证信息渠道流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学院。
八、各系要抓好落实,将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和工作人员假期值班表在放假前上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 1.学生假期安全承诺书
2.学生假期外出活动情况统计表
3.学生假期留校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