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为规范学院内部互联网群组管理,加强舆论引导,防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制定本公约。主要内容如下: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3.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涉密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小视频不发;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9.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
10.与工作相关的正式通知、文件、资料等在非官方互联网群组内不发。
【编辑】宣传统战部通讯员